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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 公民 身份證

臺灣日治時代的後裔 ( 類別:TW )


(有)參政權
            a. 申請原則:能證明自己是日治時代的台灣人 或 其後裔,非 1945年9月2日後 來台灣之中華民國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籍人員 或 1949年隨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來 台灣 之中國難民 及 其後裔。


            b. 所需物件:     1. 日治時代的戶籍謄本一份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出生年號為:明治、大正、昭和 . . . 等等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說明:若申請人無日治籍謄本,請申請 父母雙方或 內公 內嬤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直向上申請 到 有 日治時代 的 戶籍謄本為止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意:若是要申請到內公內嬤 那外公外嬤也要請。

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申請人自己的現居戶籍謄本(設籍證明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(a) 中華國民國身份證 正反面 影印本 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b) 相片紙大頭照一張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 數位照片電子檔一份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意:提供6個月內拍攝之白色背景數位底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美簽 600*600 ~ 1200*1200 像素未修片之原始檔案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將檔名改為 申請者姓名 加 州別 (可到中央會館拍照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. TCG 身份證 申請表 一張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. NT$ 1,000  手續費


            c. 申請方式:    1. 將 所需物件 交給 各州州長 或 初審人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將數位相片 email 到 各州州長 或 初審人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填寫 申請表 (請至 州長 或 初審人員 面前填寫)







身 分 證 申 請 進 一 步 說 明

TCG 官網







州 政 府 受 理 身 分 證 申 請 須 知

1.23 版   (ppt)